中心实验室关于收取2017年上半年仪器使用费的通知
中心实验室将于7月10日以前收取上半年仪器使用费,相关费用及明细已发至各组 。
所内同仁请在收款期间携带内部支票交至新楼110房间(不收零余额),所外同仁可通过以下方式付款: 支票抬头: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转账汇款: 开户单位: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开户行:农行东单支行 账号11191401040000043 (请备注:“仪器中心”)
请各组及时交费,以免影响中心的财务结算和您课题组仪器使用。
感谢您对中心实验室工作的大力支持!
基础所中心实验室
2017年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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